軍訓服的質量 指標不符合 強制性標準規定,對學生造成的危害顯而易見,所以,就提升軍訓服的質量 建議如下:
1.增強對學生軍訓服生產的監督管理,要求生產廠家嚴格依照 相關標準采購軍訓服的布料,對每批布料采購要索取《質量合格證》。
2.從生產源頭抓質量,加強生產環節的 質量控制,在縫制前對面料的內在質量進行抽檢,面料合格才能繼續加工。 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合格質量報告要求與軍訓服銷售同行,簡稱為“貨證同行”,軍訓服與合格的質量報告同時出廠,進入學校時 要求軍訓服“貨證同行”。事前監督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,這樣既不會造成浪費,又能保護消費者的利益。
3.根據產品質量 風險等級和重要程度,及時將軍訓服納入 監管目錄,并對目錄產品進行監督抽查。不斷改進監管制度,防止管理疲勞,變被動監管為主動防范。在新學期開學之際對學校購買的軍訓服開展專項監督檢查。一旦發現軍訓服存在 風險,立即啟動應急預案,對生產不合格軍訓服的廠家進行處罰,問題嚴重的,將按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任。
4.健全軍訓服質量 追究制度,學校應購買貨證同行的軍訓服,在購買前要簽訂購買合同,供貨后要請 檢測人員驗收,驗收合格后方可支付貨款。如果發生質量 指標不合格,依據購買合同追究銷售者或加工者的責任;如果沒有簽訂購買合同而發生質量事故,導致質量事故處理困難,應該追究學校的責任。